劳伦斯·布洛克
刘丽真 译
上海译文出版社,2017
第一本布洛克。在图书馆闲逛时,偶然看到这本书,然后发现劳伦斯·布洛克好像挺出名的,写了不少小说。于是就借回来看了。
读了开头100页,就觉得这书挺有意思的。同性恋、妓院、凶杀案、作家嫌疑犯,挺多元素在里面的,很生活化的描写,有种看美剧的感觉。接着读下去,多线推进,悬念重重,神经质的凶手,宝刀未老的前警察局长,天生一对的、都有些变态的男女主,慢慢被掰弯的直男等等。可以感受到布洛克的功力,比起钱德勒更有现代感、更生活化。对悬念的设置,案情的推动,凶手和侦探的心理描写都挺好的。有些神来之笔,例如酒保留下的那个酒杯。另外很关键的是,没有严重的 bug (除了凶手犯案过程太顺利了点)。最后,可以看出布洛克对纽约的感情,这份真挚和热爱,给本书增添了不少重量。
整本书有两点超乎我想像。第一是血腥的程度。奈斯博的《雪人》算挺血腥的了,但本书更甚,血手木匠完全就是“真·没有感情的杀手”,他的世界,在九一一那一天就死去了。之后,在他眼中,人,都不是人。
第二点超乎想象的,就是性描写。看的过程中,时不时总要提醒自己,这不是 porn ,这是侦探小说。然后又想,HBO 应该买下这书的版权呀,拍成美剧,肯定很精彩!有些片段,单单看文字都看的我脸红心跳的。不过说回来,书中对性的描写,以及苏珊这个角色的转变,感觉都有些刻意。性描写本身没问题,但没太理解这些描写在书中的意义。想了一下,结合911、暴力、性格扭曲的杀手、被掰弯的直男、慢慢变态的警察局长,这样看来,估计作者就是想表达一极端的环境下,被扭曲的人格吧。如此想来,也能理解。
有一点开阔了我的眼界,就是原来美国的畅销作家这么好赚的,一本书的版权费可以卖到300万美元!然后看看克雷顿一夜暴富、去到酒吧后受到的待遇,真是势利的社会啊。
会继续找布洛克来读,传说中的马修·斯卡德,貌似很有趣啊。
书摘
“有件事,倒可以说一说,凯文。他不紧张,但是,我们开始搜查,什么都找不到的时候,他反而紧张起来。好像我们在那里待得越久,就越可能把那只蓝兔子翻出来似的。” “你是说,我们进门的时候,那只蓝兔子还不在场;等我们开始搜查的时候,那只兔子偷偷溜进来了不成?” “这笑话好冷……我的意思是说:他的表情很有意思。” “人是他杀的。” “喔,早就知道是他杀的,我觉得他只是记不起来而已。你知道吗?我认为他的记忆力开始恢复了,在我们进门之后,有些事情他就想起来了。”
他的女儿、女婿已经粉身碎骨,蒸发到空气之中了。尸体永远也找不到。他的儿子埋身在百层高楼底下的瓦砾堆里。他跟殡仪馆的执事人员说,不要仪式,直接把他太太火化行了。他们把骨灰交给他,他就捧着罐子,一路往市中心走去,大概走了五英里左右,来到了世贸遗址,尽可能挨近零地。前面有路障,你也不可能靠得太近。他找了一个没什么人的地方,维持一点隐私,一次一把,把他妻子的骨灰撒向天空。撒完之后,他又在现场站了几分钟,这才转身,往回家的路走去。
客人爱上了艾莉莎·麦雷迪的画作——《苏珊娜与长者》,她卖了个好价钱,当然是洋洋得意,但是割舍最爱,又难免有些离情依依。交易完成,宾主尽欢,共进晚餐不算过分吧?吃完饭,两个人一起走回他的旅馆(皮埃尔旅馆,高楼层,可以俯望中央公园,感觉好极了!)房间,裸裎相见,大战三百回合,又算得了什么呢?
这个城市的历史,就是暴力与死亡的历史。帮派械斗,从包瓦利小子跟死兔帮纠结难解的反复仇杀,一直到黑手党无穷无尽的内斗杀戮,都没挣脱这个历史宿命。从亚伯特·安那斯地西亚在雪瑞丹公园旅馆的理发厅里遇刺身亡,一直到黑手党头目乔伊·加罗在小意大利区的安伯特蠔屋中被乱枪打死,也都是这么回事。血溅五条街,没有一条人行道是干净的。大雨无法洗尽血腥气息,只能掩人耳目。